第54章 原来你是这样的狗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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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风虽然不太懂什么叫做电音摇滚,但是凭借上辈子的经验,ff唱的压根和所谓的电音摇滚根本就不沾边!

“老板,这ff的业务能力也不太行啊,和刚塌了的坤坤比起来,差很多!”

“看鸽子!他们要出来了!”

只见电视屏幕播放的舞台上,中间的升降台缓缓升起,一阵激烈的鼓声和吉他声传了出来,

“大家好,我们是 鸽子!”

不得不说,他们真的很有范儿,

台下的那些观众的尖叫声不绝于耳,

“一首《梦》,送给大家,!”

“鸽子乐队成立的时间比我的年龄还要大一些,他们的主唱刘文华,就是那个留着寸头唱着歌的男人,他的音乐对我的影响很大,

那个长头发的叫陈峰,是主音吉他手,据说乐队所有的歌曲都是他写的,

键盘郝梦,贝斯李天亮,

这就是鸽子,

国内最早出现在主流媒体眼中的摇滚乐队!

他们和刘天王一样,红了二十多年!

秦风,玩音乐,玩到他们的那种状态,死了也值了。”

孟子玉往日的矜持和看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此刻彻底消失不见,她的脸上布满了激动的神色,

这种亢奋的状态秦风不陌生,那是真爱粉才有的样子。

秦风多少有点嫉妒,

秦风:切,有什么了不起的,唱的是个啥嘛,比得过《别来纠缠我》?比得过的话,还有别的,《梦回唐朝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?

“老板,嗯呢,他们真有范儿,唱的真好,”

某人深知一个道理,那就是在她喜欢的偶像面前,尽量收敛一些。

“是吗秦风,我也觉得华哥唱歌的样子是最酷的,还有峰哥,那一头长发,帅的不要不要的,”

没办法,偶像嘛,自己挑的,那肯定自己最喜欢喽,

“老板,那你觉得我和你口中的华哥,峰哥相比,如何?”

“哦,你能给他们递水提鞋!”

“孟,,子,,,玉,,,我告诉你,我,,,,”

“行了行了,你可以,你厉害行了吧,别打扰我听歌!”

“你给我等着,总有一天,,,”

哎,不对,这个话怎么这么熟悉?

,,,,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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